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行稳致远
科学研究部部长、经济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李小平教授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作为今年重要工作任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点内容,也是促进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实现共同发展的新动力。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全面取消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深入推进投资高水平开放。2023年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我国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放开制造业准入限制是我国外资开放水平达到世界一流水准的重要标志,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对冲“逆全球化”,为我国对外开放合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畅通“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同时也有利于我国与世界共享经济繁荣发展、促进互利共赢。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携手共享繁荣发展。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方下一步采取的八项行动,标志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坚持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重点,鼓励沿线国家产业投资合作,推动形成普惠发展、共享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价值链,为沿线国家加快发展提供新的动能。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第二个金色十年的开端,抓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落实落地,一方面,要致力于推动硬联通提质增效,进一步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有韧性、海陆空一体化的全球基础设施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另一方面,要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合作,统筹标志性项目和“小而美”民生项目,积极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谈判,推动形成开放、多元、稳定的世界经济秩序,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参与度、影响力和话语权,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更广泛的朋友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在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发展繁荣注入强劲动力,2024年要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推动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水平贸易协定进程,参与全球数字贸易、数字价值链等领域的标准及经贸规则的制定,全面深入参与世贸组织改革,惠及世界各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