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纪委办公室主任 蒋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作为领导干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一、纪律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在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党的纪律教育,目的就是确保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效破解大党独有难题,使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并不要把大家管死,而是引导大家在知规矩、守底线、风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下积极担当作为。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旗帜鲜明地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比如:《条例》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强调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明确了对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基本规则,明确了不予处分的情形,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加了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了对在有关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等。
三、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作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激励干事创业的主旨要义,把严守纪律和砥砺作风结合起来,习惯在纪律约束中创新创业勇于担当,在教育强国的中南大实践中积极贡献力量,拒绝做“躺平式”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高校纪委机关和纪委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准确把握《条例》规定,把握好从严监督执纪与鼓励担当作为的关系,增强精准监督执纪本领,学好用好激励担当作为“三个区分开来”,解答好严管与厚爱这道“方程式”,为教育强国的中南大何为履职尽责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