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知、明、守” 争做党纪学习教育的践行者
纪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 张文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巩固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作为巡察干部,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感和坚决的执行力参与到党纪学习教育中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争做党纪学习教育的践行者。
学纪:巡察干部的必修课
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一个政党,党纪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党纪是“高压线”。一系列关于加强党纪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环环相扣、梯次推进,既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党纪建设的高度重视,又彰显出对全面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巡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
知纪:巡察干部的基本功
“知其所来、识其所在、明其所往”,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巡察干部是执剑的人,是打铁的人,是监督别人的人。利剑生威必须身正,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监督别人的人也时刻在被别人监督,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对党纪的熟悉掌握是巡察干部的基本素养,也是巡察干部在监督检查时的底气所在。对普通党员来说,党纪学习是素质提升,对巡察干部来讲,党纪学习就是本职工作,是巡察干部的术业专攻,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做到监督有据、检查有度。
明纪:巡察干部的头等事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我们要在学习党纪的过程中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将其作为心中的“紧箍咒”,时刻提醒自己要明纪律、不逾矩,从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得到问心无愧。要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弄明白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做到心中有责,对于该干的、必须干的,不仅要办好,更要办实;更要知道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戒,不该伸手的坚决不碰,勇于带头向违纪行为说不。
守纪:巡察干部的真本领
“师出以律”,伟大的事业从来都是由严明的纪律来保障,从立法必行的商鞅变法到割发代首的曹操制军,从挥泪斩马谡的执法严明到勇冠三军的黄克功被公审枪毙,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经典传唱到八项规定的拍手称赞,古今中外,概莫如此。我们要将党纪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围绕“国之大者”“校之要事”强化政治监督的实招、加强日常监督的硬招,通过自身学、立标杆,督促学、求专深,有力推动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让师生满意的合格“答卷”。